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会议后,柳河法院十分重视涉及该项工作的自查和落实,对司法改革以来全省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有关情况自查如下:
一、司法责任制落实
(一)司改后放权落实情况:
1、裁判文书签署改革。
从2016年开始,我院司法文书改革从以前的主管院长签发,放权改革为普通程序的案件由审判长签发,简易的案件由独任法官签发,调解书由审判长或独任法官签发。充分放权,让员额法官有独立的审判权。
2、防止外部干部干预案件
我院对案件的审判权充分让员额法官依据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防止外部干部干预案件,案件分案实行随机分案,这样有效地避免了外部干部干预,说情等情况的发生。
(二)司改后控权落实情况
1、建立职责和权利清单
柳河法院建立了审委会工作相关制度,建立了专业法官会议,强化审级监督,审委会该研究什么类型的案件,专业法官会议应该研讨什么类型的案件都作了相关规定,建立了职责和权利清单,加强法官惩戒委员会的建设,完善法官奖惩制度的建设,效果良好。
2、案件质量评查
案件质量评查,我院每个季度对员额法官承办的案件由我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评查一次,对有问题的案件及时补缺漏洞,完善材料,对于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抗诉、改判的案件我院每半年进行评查一次,并进到本院的审委会进行案件分析研讨,对差错案件实行错案追究制度。我院2016年至2018年3月 被上级法院改判77件,被发回重审19件。 案件质量良好,未有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3、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
我院审监庭配备了一个业务精,能力强的审判监督办案团队,专门审理再审案件,申诉案件,我院的员额院领导也审理再审案件,我院十分重视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对该类案件都进入审委会研究讨论,纠错,改错,注重案件质量,2016年至现在,审判监督工作管理机制进行运转良好。
(三)制度建设情况
我院建立了《柳河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改革审委会制度的有关规定》、《柳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的监督方式及讨论决定范围》、《柳河县人民法院案件分配制度》、《柳河法院关于规范权责配置履职及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督权、监督方式的规定》、、《柳河县人民法院规范合议庭的组成和运行情况》、《柳河县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柳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团队建设方案》、《柳河法院强化审级监督,完善法律统一的适用机制的有关规定》、《柳河县人民法院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柳河县人民法院加强法官惩戒委员会建设完善法官奖惩机制》等相关制度,结合省高院16项制度和中院的相关制度,我院要建立该项制度的制度汇编。
二、新型办案机制落实
审判团队建设:
柳河法院制定了《柳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团队建设方案》确立了审判团队的审判职责,组成团队的人员配置模式是1+1+1的团队模式,审判团队是一个独立的办案部门,根据“让审理者裁判,由审理者负责”的司改精神,审判团队对自己审理的案件负责,独立签发法律文书,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我院有31名员额法官,4名法官助理,组成了10个审判团队,即院党组审判团队、刑事案件审判团队、家事案件审判团队、审判监督审判团队、行政案件审判团队、道交一体化审判团队、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审判团队、三源浦法庭审判团队、孤山子法庭审判团队、执行案件审判团队。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司法责任制改革提供了路径指引。
1、归岗定责。我院建立了八个审判团队,分别审理不同案件,做到了专业归岗、案件定责制度。
2、流程再造。我院在立案程序中对我院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通过繁简分流使大多数案件应用简易程序得到了化解,减轻了审判团队的办案压力。
3、案件折算。我院初步意向制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复杂案情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折算方式为:1件疑难复杂案件折算为为2至3件不等,充分考虑员额法官的工作量,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4、审判专业化。我院在专业化方面,家事案件从2016年6月份起成立了家事法庭,初步形成了家事案件专业化,对于农村承办案件从2017年由第七审判团队进行专业化审理,道交一体化审判团队正在运行筹建中。
三、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重点工作
(一)院庭长办案
1、院庭长办案职责落实情况。
柳河法院于2017年5月建立了《柳河县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规范了院庭长办案类型、办案数量,随机分案与指定分案相结合。院庭长独立审理案件独自签发法律文书。对院庭长完不成办案数量指标的,按相关规定退出员额,办案职责得到了落实。
2、院庭长办案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至2018年3月我院院庭长办案数量均得以完成,院长完成案件数量是全院平均办案数量5%,其他入额院领导完成案件数是全院平均办案数量30%,庭长完成案件数是全院平均办案数量100%。
3、入额院领导重点类型案件办理情况
院长承办案件应当结合院长专业背景、个人专长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应当重点承办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被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检查建议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的案件、应当由院长承办的其他案件。我院入额院领导4人都能审理上述重点案件,并较好的完成了2016年至2018年3月的办案指标,办案质量较好。
4、入额院领导庭审直播情况
2016年至2018年3月,员额院领导法官3人,庭审直播件数5件。根据案件情况适合直播的案件员额院领导都能做到直播。
5、入额院领导办案公示情况
2016年我院对入额3名院领导办案情况每周进行公示。2017年下半年员额院领导增加1名,四名员额院领导2016年至2018年3月共计办理案件195件,结案率为99.49%。
(二)专业法官会议
1、专业法官会议组建情况
2016年3月我院组建了专业法官会议,有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方面专业法官会议,会议人员组成由各业务庭庭长组成,分管院长主持会议,每周召开会议一次,主要研讨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尊重员额法官意见,发挥集体智慧保证案件质量,尽量通过法官会议研讨使案件得以准确裁判。
2、专业法官会议咨询、过滤功能作用发挥情况
专业法官会议通过主审法官向主管院长汇报案情发现确有疑难复杂案件,通过过滤功能准许进入专业法官研究,充分行使员额法官的独立审判权,对于简易案件不进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
(三)审委会改革
1、审委会研讨案件、文件数量情况
从2016年至20187年3月审委会研究数量得以控制,充分发挥员额法官的独立审判权。2016年共研讨案件51件,2017年共研讨案件49件,2018年共研讨案件6件;2016年至2018年3月研究文件数量3个。
2、审委会研讨案件范围情况
审委会研究案件范围:合议庭合议后经分管领导参与讨论后仍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法律规定不明确存在法律适用疑难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案件;因执行错误引起国家赔偿争议或需要执行回转的执行案件;拟宣告被告人无罪的案件;拟在法定刑一下判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
3、审委会指导审判工作落实情况
审委会除了对研究案件范围内的案件进行业务研究外,我院从2017年1月开始对我院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专门召开审委会对审判态势数据管理案件质量情况进行研究,经研究后,下发我院月报季报年报及态势分析。同时对发改案件、抗诉案件、再审案件的案件质量评查均进审委会进行研究,从而提高案件质量,审委会的指导审判工作得以全面落实。
综上,是我院对2016年至2018年3月以来的涉审判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补救,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工作,全面做好迎接中央第三方评估的准备工作。
2018年4月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1 15: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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