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人民法院 1周前
每当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
调解员都会告知当事人需要进行司法确认,
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这时,会有很多当事人
一脸懵圈地问:
“啥是司法确认呀?
这不都达成协议了,为啥还得司法确认?
那么,民事诉讼中的“司法确认”程序,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编带你去看看!
当事人
司法确认程序是什么,它跟诉讼程序有何不同?
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它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讼程序。同时,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相比于诉讼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具有更为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点。
法官
法条援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当事人
经过司法确认程序出具的法律文书,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与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一样,都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如果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
法条援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
离婚等涉身份关系的协议是否可以申请司法确认?
并非所有的调解协议都能申请司法确认。根据法律规定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再如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的等等。像离婚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或者可能涉及到物权的确权,这些都不能进行司法确认。
法官
法条援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五)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
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双方当事人需要在30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必须向法院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应载明有代为办理司法确认申请的特别授权。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司法确认申请书、由调解员确认的调解协议以及证据材料原件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如未及时提交上述材料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限期补交。如果没有及时补交的,法院可按自动撤回申请处理。
法官
法条援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调解协议、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当事人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限期补交。
当事人
司法确认程序对调解协议都审查什么呢?
人民法院主要审查的是调解协议本身的自愿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所以,在审查中法院会重点关注协议是否违反自愿、合法原则,是否有明确的可执行内容等。如果调解协议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公序良俗以及违反自愿原则和内容不明确等情形,都得不到法院支持。(特别提示:如发现当事人有串通行为虚假调解和虚假诉讼的,法院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法官
法条援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条:经审查,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一)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三)违背公序良俗的;(四)违反自愿原则的;(五)内容不明确的;(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当事人
我人在外地,不方便到法院来进行司法确认,有什么解决的途径吗?
当事人可以通过最高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化平台,申请在线调解和在线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也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对司法确认申请进行在线审查,目前,柳河县人民法院建设了“无讼”“云间”两间特色调解室,“云间”线上调解室能够实现视频联网,对身处不同地区的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最大化程度化方便当事人进行解纷。
法官
法条援引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信息化诉讼平台在线开展诉讼活动。诉讼主体的在线诉讼活动,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效力。人民法院根据技术条件、案件情况和当事人意愿等因素,决定是否采取在线方式完成相关诉讼环节。
今后,柳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打造“枫桥经验”柳法升级版,切实提升柳河县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3 10: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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